为鼓励学生努力学习,积极进取,保证学生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切实做好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定、发放与管理工作,生命科学与技术根据牡丹江师范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定与管理暂行办法》、《牡丹江师范学院学生寝室卫生整理标准及奖惩暂行办法,以2018-2019学年评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品学兼优在校生(2015级--2017级学生)为评选对象,参考2017-2018学年度学习成绩,评选出38名学生为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名单见附件1。
公示时间自2018年10月12日至2018年10月16日。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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