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2年,民法典起草工作被提上议程,并在1964年完成了草案(试拟稿)。然而,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影响,这一工作被迫停止。
直到1979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组织民法典起草工作,至1982年形成了民法草案第四稿。之后,经过多次审议和修改,民法草案逐渐完善。2002年12月,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了民法草案。
2014年11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编纂民法典的任务。2015年3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正式启动了民法典编纂工作。
民法典草案于2017年3月15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自2017年10月1日起开始施行。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今年5月28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四周年纪念日。今年5月,也是我国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通篇贯穿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眼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对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等作出明确详实的规定,并规定侵权责任,明确权利受到削弱、减损、侵害时的请求权和救济权等,体现了对人民权利的充分保障,被誉为“新时代人民权利的宣言书”。

民法典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作用。通过普及民法典,可以加强人们对民法典的认识和理解,进一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普及民法典有助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民法典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对于保障人民的生活、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普及民法典还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民法典规范了市场主体的行为,保护了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市场公平竞争,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普及民法典也是提高我们党治国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民法典的实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级党政机关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通过普及民法典,可以加强各级党政机关对民法典的学习和应用,提高治国理政水平,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
